江蘇省2012屆選調生工作已于近期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數量
江蘇省内和部分省外重點全日制普通高校選調本科及以上學曆應屆優秀畢業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獨立學院畢業生)。
二、選調條件
2012年選調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學習成績優,組織能力強,志願到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工作。
2、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3、大學期間,“985”高校學生擔任過班委及以上學生幹部,含班級(團支部、黨支部)、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和協會(社團)擔任職務的學生幹部。
4、大學期間獲得過院系級及以上獎勵。
5、大學本科生一般不超過24周歲(1987年7月1日以後出生,依此類推),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
三、工作步驟
1、發布公告。
2、公開報名。
報名不設計劃限制,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均可從即日起至1月10日向院系提出申請,并由院系按照選調條件進行初選。報名需提交的材料為《2012年江蘇省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初選後由院系于1月11日前将電子版及紙質版(簽字蓋章)交至就業辦。
3、推薦人選。
就業辦将根據院系提交的報名材料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選進行審核彙總,并報校黨委審定。學校推薦為必須環節。筆試後,将對照高校上報的《江蘇省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對面試人選将進行資格複審,未經學校推薦人選,資格複審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
4、網上報名。
經學校審核,符合條件的畢業生,于2012年2月4日至10日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報名,接受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資格初審。報名設第一志願、第二志願和服從志願,考生自主選擇。
5、參加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人選參加江蘇省公務員A類科目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和職位類别,在筆試合格線上,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試人選。如部分職位達不到1:3比例,按照第二志願從高分到低分足額遞補。如遞補後仍達不到1:3比例,則從服從志願考生中調劑。筆試成績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查詢。
6、資格複審。
面試前,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不符合選調條件和未經學校推薦人選,資格複審不合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足額遞補。通過資格複審名單在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7、進行面試。
面試人選統一參加江蘇省公務員面試,面試成績現場公布。根據職位類别,經百分折算後,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5:5的比例綜合計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數為單數時,按四舍五入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選。
面試結束後,入圍考察人選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江蘇省選調生推薦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寫現實表現和推薦意見,學校負責審定,在考察時提交考察組。
8、人選公示。
就業指導中心對考察人選通過學校網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選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黨時間、擔任職務及時間、表彰獎勵等情況。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
9、組織考察。
省委組織部組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選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德才表現,以及任職、獎懲等情況。考察人選在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10、确定拟錄用人選。
根據《江蘇省錄用選調生量化考評辦法》,經百分折算後,按照5:2:1:1:1的比例對筆試、面試、考察、任職、獎勵情況進行綜合計分,從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錄用人選。
11、組織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等規定,組織拟錄用人選體檢,體檢不合格的進行一次性遞補。
12、确定錄用。
體檢合格的人選,報省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确定錄用,錄用人選名單在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13、辦理錄用派遣手續。
錄用人選确定後,發錄用派遣通知到各有關高校。省委組織部與錄用人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高校畢業生派遣手續。各有關高校及時将其檔案轉遞到派遣地的市委組織部,并注明選調生檔案。錄用人選畢業時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錄用關系自動解除。
14、分配去向。
選調生在所報考省轄市範圍内統一調配,一般分配到鄉鎮、街道工作,法律類專業可安排到基層法院、檢察院。
15、依法登記。
選調生錄用後進行集中培訓,并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附:1、2012年江蘇省選調生推薦高校名單
2、2012年江蘇省選調生職位簡介表
3、2012年江蘇省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
4、2012年江蘇省選調生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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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4日